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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30
外縣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獎助學金申請(三)
單位處室:教務處
消息類別:升學與獎助學金,家長資訊專區
附加檔案:金門縣政府 函.pdf (127.57 KB)
附加檔案:雲林縣政府 函.pdf (117.94 KB)
1.金門縣清寒獎學金申請,設籍金門縣3年以上,智育80分以上,體育75分以上,未受記過處分,符合以上資格者,請於10/3日前洽教務處註冊組,因須行政處理作業時間,逾期不受理。
2.雲林縣清寒獎學金申請,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智育80分以上,體育70分以上,符合以上資格者,請於10/3日前洽教務處註冊組,因須行政處理作業時間,逾期不受理。
3.
屏東縣清寒獎學金申請,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智育80分以上,體育70分以上,未受記過處分,符合以上資格者,請於11/1日前洽教務處註冊組,因須行政處理作業時間,逾期不受理。
4.
彰化縣清寒獎學金申請,設籍彰化縣6個月以上,智育80分以上,未受記過處分,符合以上資格者,請於10/3日前洽教務處註冊組,因須行政處理作業時間,逾期不受理。
5.
新竹市清寒獎學金申請,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符合以上資格者,請於10/18日前洽教務處註冊組,因須行政處理作業時間,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