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0 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辦理第十八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活動」事宜 |
---|
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11508337_10434666100_ATT1.docx (26.06 KB)
一、依據市府104年7月13日高市府社工字第10403924800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志工總會為鼓勵志願服務家庭化,使志願服務融入家庭生活中,特辦理第十八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活動」,請貴單位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志工家庭,於本(104)年8月7日(星期五)前填具推薦表及相關附件資料交至本局社會教育科趙翊雯教師彙辦,俾憑送交市府社會局辦理初審後向該會推薦徵選。
三、旨揭表揚相關資料請逕自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tave.org.tw/notice/notice_detail/63)下載;或逕電(04)2326-6938曾明鏡秘書長。
二、中華民國志工總會為鼓勵志願服務家庭化,使志願服務融入家庭生活中,特辦理第十八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活動」,請貴單位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志工家庭,於本(104)年8月7日(星期五)前填具推薦表及相關附件資料交至本局社會教育科趙翊雯教師彙辦,俾憑送交市府社會局辦理初審後向該會推薦徵選。
三、旨揭表揚相關資料請逕自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tave.org.tw/notice/notice_detail/63)下載;或逕電(04)2326-6938曾明鏡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