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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6
【重要】超過3大過者,不予頒發畢業證書,高三必須於今年7月30日前完成銷過程序
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家長資訊專區
高三同學(與學生家長)注意,為維護您的權益務必詳讀:
經功過相抵後,獎懲超過3大過者
建議於(今年)110年7月30日前完成銷過程序,逾期不予銷過(學生手冊P.134),
若無完成銷過者,依規定不予頒發畢業證書(學生手冊P.13),
獎懲超過3大過者,另發紙本通知給家長,簽收後繳回至教官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