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4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考試考試範圍及考試日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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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將在05/10(一)、05/11(二)、05/12(三)舉行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考,考試日程表&考試範圍如附件。
請同學妥善規劃時間,提早開始準備。
更正215、216公民,原5/11第四節,調整至5/10第三節
注意事項:
請同學妥善規劃時間,提早開始準備。
更正215、216公民,原5/11第四節,調整至5/10第三節
注意事項:
- 根據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凡因公、因病而未能參加考試之學生,必須辦理補考登記:
- 公假、喪假及特殊事假必須持相關證明資料,於事先辦妥請假手續。
- 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需要配合各項因應措施者,教務處將另以個案處理。
- 病假或突發之重大事故,應在當天上午8點以前先行電話告知教務處,最遲應於考試結束後隔日之內辦理請假及補考申請(學生無法親自辦理時,得於規定期限內委託辦理)。
- 上述請假手續,請務必依照學生手冊上有關「學生請假規則」辦理,且必須持辦妥請假手續之准假證明或看診就醫證明(醫生診斷證明:註明「宜家中休養」),依考試日程表上「注意事項」之規定時程,向教務處登記申請補考
- 補考登記時間:
05月10日(一)缺考者,05月11日(二)登記
05月11日(二)缺考者,05月12日(三)17:00以前登記
05月12日(三)缺考者,05月12日(三)12:00以前登記
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補考登記或補考登記逾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考,其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
05月11日(二)缺考者,05月12日(三)17:00以前登記
05月12日(三)缺考者,05月12日(三)12:00以前登記
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補考登記或補考登記逾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考,其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
- 補考時間:05月13日(星期四)上午八時起在教務處舉行,逾期未到考者視同放棄,該科以零分計算(未辦妥請假手續完成補考登記者,不得參加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