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檢送「公務員詐領小額補貼款項」案例及相關法令規定,請各位同仁參考,避免因疏失誤觸法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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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法紀宣導案例6則.doc (160.5 KB)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 函-1030804.pdf (793.78 KB)
附加檔案: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1030707.doc (73 KB)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政字第10436450700號
主旨:檢送「公務員詐領小額補貼款項」案例及相關法令規定,請轉知機關同仁並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公務員詐領小額補貼款項(如加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等)」情形屢見不鮮,且對於個人名譽及機關形象傷害甚鉅,爰研編旨揭宣導案例共6則(如附件1)供各位同仁參考,避免因疏失誤觸法網。
二、為免同仁因一時疏忽而誤觸法網,敬請各級主管協助加強宣導並負起監督考核責任,對同仁出勤狀況、加班情形、報領差旅費等應加強關心及適時導正。
三、另檢附「高雄市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出差旅費報支規定」(附件2)、行政院主計處103年7月7日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附件3)供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政字第10436450700號
主旨:檢送「公務員詐領小額補貼款項」案例及相關法令規定,請轉知機關同仁並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公務員詐領小額補貼款項(如加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等)」情形屢見不鮮,且對於個人名譽及機關形象傷害甚鉅,爰研編旨揭宣導案例共6則(如附件1)供各位同仁參考,避免因疏失誤觸法網。
二、為免同仁因一時疏忽而誤觸法網,敬請各級主管協助加強宣導並負起監督考核責任,對同仁出勤狀況、加班情形、報領差旅費等應加強關心及適時導正。
三、另檢附「高雄市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出差旅費報支規定」(附件2)、行政院主計處103年7月7日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附件3)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