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 女性公務人員因安胎請病假(含延長病假)期間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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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431184300號
主旨:關於女性公務人員因安胎請病假(含延長病假)期間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12月9日部法二字第1044039522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431184300號
主旨:關於女性公務人員因安胎請病假(含延長病假)期間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12月9日部法二字第1044039522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