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5 女性公務人員及教師因安胎請病假(含延長病假)期間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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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教育部 函-1041223.pdf (82.86 KB)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438580400號
速別:普通件
主旨:關於女性公務人員及教師因安胎請病假(含延長病假)期間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72812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438580400號
速別:普通件
主旨:關於女性公務人員及教師因安胎請病假(含延長病假)期間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72812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