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9 「105年母親節美力媽媽推薦表揚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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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13707881_10530585000_ATT1.doc (78 KB)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05年1月28日高市府社活字第10530691300號函辦理。
二、105年度母親節美力媽媽推薦表揚之對象為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之市民,近3年(102年至104年)未曾接受政府類似獎項表揚,歡迎推薦符合下列之資格且發揮良好母職角色之母親:
(一)一般獎項:僅接受本市各機關、區公所、學校與公益社福團體推薦,計45名受獎名額,請各界踴躍推薦。每個推薦單位須自行初審後至多推薦2名,推薦類別說明如下:
1、毅力媽媽:致力於家庭照顧,且奉獻公益之母親(受推薦者年齡需為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
2、自力媽媽:身處弱勢,卻以積極、樂觀態度面對生活、努力引導家庭方向、克服逆境之清寒或單親的母親。
3、新力媽媽:努力適應不同文化生活,致力於家庭、並教育子女學習媽媽的語言,或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且能發揮媽媽角色之新移民母親。
4、給力媽媽:投入心力教養身心障礙子女,堅持不懈且發揮母職角色的母親。
5、魔力媽媽:勇敢代母職之單親爸爸、男性積極照顧教養子女、或協助教養他人子女(例如:祖孫、姑侄、師生、寄養家庭、機構安置教養等關係;不限已婚或未婚),且能有效協助該家庭發揮母職功能者。
(二)特別獎項:僅接受個人推薦並完整繳交紙本及電子檔文件,將公布於本府社會局網站、活動網及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網站,經網路公開票選之前10名入圍者,經審核小組評分並決定受獎名額(至多5名),推薦類別說明如下,活力媽媽:積極規劃自我生涯、勇敢實現自我夢想與創意,給予家庭成員自由發揮空間,並與子女或家庭成員間有良好互動、溝通與瞭解、彼此相互成長,跳脫傳統媽媽角色的母親/母職角色者。
三、請於105年3月18日(星期五)前推薦符合資格標準且有意願參加之對象,送交應備文件之紙本及電子檔(如附件),相關表單可至本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網站(http://www.play.gov.tw)瀏覽下載。
四、本案聯絡人:吳采蓉社工員與李偉花社工員,電話07-746機206或269。
二、105年度母親節美力媽媽推薦表揚之對象為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之市民,近3年(102年至104年)未曾接受政府類似獎項表揚,歡迎推薦符合下列之資格且發揮良好母職角色之母親:
(一)一般獎項:僅接受本市各機關、區公所、學校與公益社福團體推薦,計45名受獎名額,請各界踴躍推薦。每個推薦單位須自行初審後至多推薦2名,推薦類別說明如下:
1、毅力媽媽:致力於家庭照顧,且奉獻公益之母親(受推薦者年齡需為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
2、自力媽媽:身處弱勢,卻以積極、樂觀態度面對生活、努力引導家庭方向、克服逆境之清寒或單親的母親。
3、新力媽媽:努力適應不同文化生活,致力於家庭、並教育子女學習媽媽的語言,或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且能發揮媽媽角色之新移民母親。
4、給力媽媽:投入心力教養身心障礙子女,堅持不懈且發揮母職角色的母親。
5、魔力媽媽:勇敢代母職之單親爸爸、男性積極照顧教養子女、或協助教養他人子女(例如:祖孫、姑侄、師生、寄養家庭、機構安置教養等關係;不限已婚或未婚),且能有效協助該家庭發揮母職功能者。
(二)特別獎項:僅接受個人推薦並完整繳交紙本及電子檔文件,將公布於本府社會局網站、活動網及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網站,經網路公開票選之前10名入圍者,經審核小組評分並決定受獎名額(至多5名),推薦類別說明如下,活力媽媽:積極規劃自我生涯、勇敢實現自我夢想與創意,給予家庭成員自由發揮空間,並與子女或家庭成員間有良好互動、溝通與瞭解、彼此相互成長,跳脫傳統媽媽角色的母親/母職角色者。
三、請於105年3月18日(星期五)前推薦符合資格標準且有意願參加之對象,送交應備文件之紙本及電子檔(如附件),相關表單可至本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網站(http://www.play.gov.tw)瀏覽下載。
四、本案聯絡人:吳采蓉社工員與李偉花社工員,電話07-746機206或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