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4 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詳細資訊請洽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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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教務處
消息類別:升學與獎助學金
主旨:函轉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如附件)各乙份,104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自105年3月1日(星期二)起至105年3月15日(星期二)止接受申請,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5年1月26日府教特字第1050032059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及配合事項等相關事宜,請詳閱彰化縣政府函之說明三至六暨「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四、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邱媚湘小姐、電話:(04)7531814、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5年1月26日府教特字第1050032059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及配合事項等相關事宜,請詳閱彰化縣政府函之說明三至六暨「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四、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邱媚湘小姐、電話:(04)7531814、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