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8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105年3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5076B修正發布,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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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 函-1050401.pdf (66.52 KB)
附加檔案:發布令.pdf (31.23 KB)
附加檔案:教育部 函.pdf (60.73 KB)
附加檔案: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doc (35.5 KB)
主旨:「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105年3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5076B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5076C號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5076C號函辦理。
二、檢送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