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4條之1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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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1050530.pdf (114.79 KB)
附加檔案:銓敘部 函-1050519.pdf (127.08 KB)
附加檔案:總統令.pdf (139.17 KB)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533768200號
主旨: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4條之1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人事處105年5月30日高市人給字第10530447300號書函轉銓敘部105年5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54105319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105年5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40011號總統令發布,並自105年5月13日施行,修正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244期。
三、檢附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書函、銓敘部原函及法規修正條文各1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533768200號
主旨: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4條之1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人事處105年5月30日高市人給字第10530447300號書函轉銓敘部105年5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54105319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105年5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40011號總統令發布,並自105年5月13日施行,修正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244期。
三、檢附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書函、銓敘部原函及法規修正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