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有關退休人員犯貪汙治罪條例,經判刑確定而入監服刑,其三節慰問金是否須停止發給疑義,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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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退休人員犯貪污治罪條例三節慰問金是否須停止發給.pdf (93.24 KB)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503304200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退休人員犯貪汙治罪條例,經判刑確定而入監服刑,其三節慰問金是否須停止發給疑義乙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6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50045130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書函影本1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503304200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退休人員犯貪汙治罪條例,經判刑確定而入監服刑,其三節慰問金是否須停止發給疑義乙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6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50045130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書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