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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7
轉知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提供詞曲創作者曝光平台
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活動與比賽
一、作品規範:
  (一)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限未曾獲獎、參賽或出版之作品。
  (二)每人/每組參賽作品以1首為限(含共同創作)。
  (三)時間:每首歌曲約以2-5分鐘為限,時間超過或不足,評審酌予扣分。
  (四)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唱、編曲的完整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並以人
     聲演唱等形式呈現,輔以音樂伴奏。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 (以郵戳、寄件時間為憑)。
  (二)線上報名: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後掃描,連同參賽作品(音檔、歌詞、曲譜之電子
     檔)寄到:[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標示「2016年創情歌_樂團名稱」)。
  (三)郵寄報名:填妥報名表後,郵寄掛號至臺南文創園區(701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2016
     年創情歌 活動小組收」並連同演唱音檔及歌詞、曲譜之電子檔儲存至CD光碟片且註明參
     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三、活動時間及地點:
  (一)初選:時間:7/22(五)於活動官網(www.b16tainan.com.tw)公布決賽名單。
  (二)決選:時間:8/6(六)16:30-19:00,臺南文創園區進行決賽。
四、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評選分為初選、
                           決
選二階段。
  (一)初選(評審書面審查)
     1、評分項目比重:歌詞內容30%、歌曲音樂性30%、編曲意境30%、創意10%。評分項
         目比重之增刪、修正,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
     2、依評審分數高低加總取前10名之作品進入決選(主辦單位有權視參賽作品調整決選入
         圍作品數)。
     3、若參賽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評審委員會得以評定從缺。
  (二)決賽(參賽者現場演出)
     1、參賽者應於通知報到時間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驗畢退還)完成報到手續,提前至指定
         區域就座,不可擅離比賽現場。若於上台前經現場唱名3次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2、現場演唱形式不拘,可獨唱、重唱、代唱或合唱等;請自備樂器、伴唱帶等伴奏。
     3、決選評分項目比重:歌詞內容25%、歌曲音樂性25%、編曲意境25%、演出技巧25%。
         評分項目比重之增刪、修正,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
五、相關報名簡章請至園區官網(http://www.b16tainan.com.tw/)下載。
六、洽詢專線:電話:(06)2222681分機215江小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