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5 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遴選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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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教務處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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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遴選事宜:
一、依據105年6月1日公布修正之「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辦理。
二、依前開規定,非政府代表之審議大會委員首度納入學生代表,又,據105年6月18日召開「課程審議會學生代表產生方式諮詢會議」取得之共識,將召開遴選委員會議,選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以下簡稱課審會委員候選人)。爰本部辦理旨揭遴選會議,針對有意願擔任遴選委員的學生,進行相關說明及遴選作業。
三、旨揭活動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會議時間:105年7月19日(二)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二)會議地點: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5樓國際會議廳(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自臺中市後火車站步行約5分鐘,交通路線圖如附件)。
(三)登記資格: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一年者。
(四)登記期程:105年7月5日(二)上午10時至105年7月13日(三)下午5時,受理學生自主登記擔任遴選委員或課審會委員候選人。
(五)登記方式:一律採網路登記,相關訊息請見活動網頁:http://bit.ly/29oa81d。
(六)有意登記為課審會委員被提名候選人者,務必出席本次遴選會議,否則視同放棄候選人資格。
一、依據105年6月1日公布修正之「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辦理。
二、依前開規定,非政府代表之審議大會委員首度納入學生代表,又,據105年6月18日召開「課程審議會學生代表產生方式諮詢會議」取得之共識,將召開遴選委員會議,選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以下簡稱課審會委員候選人)。爰本部辦理旨揭遴選會議,針對有意願擔任遴選委員的學生,進行相關說明及遴選作業。
三、旨揭活動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會議時間:105年7月19日(二)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二)會議地點: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5樓國際會議廳(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自臺中市後火車站步行約5分鐘,交通路線圖如附件)。
(三)登記資格: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一年者。
(四)登記期程:105年7月5日(二)上午10時至105年7月13日(三)下午5時,受理學生自主登記擔任遴選委員或課審會委員候選人。
(五)登記方式:一律採網路登記,相關訊息請見活動網頁:http://bit.ly/29oa81d。
(六)有意登記為課審會委員被提名候選人者,務必出席本次遴選會議,否則視同放棄候選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