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0 有關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5年7月6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207%調整為年息1.137%,請查照。 |
---|
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主旨:有關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5年7月6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207%調整為年息1.137%,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7月12日營署財字第1052910579號函辦理。
二、旨揭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三、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105年7月6日起由原年息1.165%調整為年息1.095%,旨揭住宅貸款利率隨同調整。
四、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其中未貼補差額利息部分之利率由2.065%調整為1.995%(即1.095%+0.9%)。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7月12日營署財字第1052910579號函辦理。
二、旨揭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三、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105年7月6日起由原年息1.165%調整為年息1.095%,旨揭住宅貸款利率隨同調整。
四、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其中未貼補差額利息部分之利率由2.065%調整為1.995%(即1.0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