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2 「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給要點」及「105年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參選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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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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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16342879_1050105615_ATT3.doc (73 KB)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10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050000180號函轉客家委員會105年9月2日客會綜字第1050013076號函辦
理。
二、「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頒給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本獎項參選方式得自行參選及推薦參選,政府機構、民間團體均可推薦參選人,故請各單位踴躍推薦於客家學術研究、資源調查、語言傳習、技藝傳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社會服務人文關懷等領域表現傑出或具潛力者參選。
三、獎項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下載。
四、檢附客家委員會原函影本供參。
理。
二、「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頒給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本獎項參選方式得自行參選及推薦參選,政府機構、民間團體均可推薦參選人,故請各單位踴躍推薦於客家學術研究、資源調查、語言傳習、技藝傳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社會服務人文關懷等領域表現傑出或具潛力者參選。
三、獎項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下載。
四、檢附客家委員會原函影本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