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為協助各校瞭解辦理人事作業應注意之迴避規定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本府教育局研編「校園人事措施利益衝突迴避法令及案例彙編」,請參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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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校園 人事措施利益衝突迴避法令 及案例彙編.pdf (174.5 KB)
一、邇來各校頻詢校內人事措施迴避相關問題,目前相關法規除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外,散見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令規定及函釋,若違反前揭法令規定,除可能導致人事行政程序有瑕疵外,嚴重者可能遭法務部裁罰(其金額俱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
二、經彙整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法令,並自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法務部廉政署網站等下載相關函釋及適合案例,編撰為「校園人事措施利益衝突迴避法令及案例彙編」(如附件),敬請各校轉知校內同仁知悉,避免因一時疏誤而觸法。
二、經彙整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法令,並自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法務部廉政署網站等下載相關函釋及適合案例,編撰為「校園人事措施利益衝突迴避法令及案例彙編」(如附件),敬請各校轉知校內同仁知悉,避免因一時疏誤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