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現在位置:首頁最新消息
2016/11/14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宣導:105年地價稅業於11月1日開徵相關訊息,請參閱。
單位處室:秘書室
消息類別:最新消息
附加檔案:19450953_1052450638.pdf (67.19 KB)
內容:
  1. 依據高雄市稅捐稽徵處105年11月10日高市稽服字第1052450638號函辦理。(如附件)
  2. 105年地價稅業於11月1日開徵,為提醒納稅義務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延至105年11月30日。
  3. 宣導時間: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4. 宣導內容:「105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延至11月30日。只要9月22日前已符合相關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並在11月30日前補辦申請,105年度就可以適用優惠稅率。詳情請洽0800-726-969,高雄市稅捐處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