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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3
行政院函以有關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數位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規定調整一案,請查照。
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附加檔案:行政院 函-1051209.pdf (91.98 KB)
主旨:行政院函以有關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數位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規定調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辦理。
二、上開函以,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將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1、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環境教育(4小時)。
3、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
 (1)性別主流化(1小時)。
 (2)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4小時)
(二)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各機關並得依施政重點、業務需要或同仁職能發展自行規劃辦理相關課程。
三、上開「當前政府重大政策」等課程,將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相關機關提供,以利公務人員選讀;是時本府「港都e學苑」亦將設有前開課程學習專區,屆時請同仁至該專區選讀指定課程。
四、另現行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40小時及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5小時之規定,自106年起不再實施。
五、各機關辦理數位學習時數登錄部分,仍請依行政院96年7月11日院授人考字第0960062703號函送之「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辦理數位學習成果評量實施原則」辦理。
六、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