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3 桃園市政府辦理「桃園市106年度第一梯次(105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助)學金」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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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教務處
消息類別:升學與獎助學金
附加檔案:17633123_1060015984_ATT1.docx (26.04 KB)
附加檔案:17633123_1060015984_ATT2.docx (53.12 KB)
桃園市政府辦理「桃園市106年度第一梯次(105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計畫及申請表件如附件,請符合資格的同學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
一、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二、申請方式及期限:
(一)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由該校於本(106)年4月10日前彙整(請附申請學生清冊-附件五)並連同公文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期限:106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http://ipb.ty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
說明:
一、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二、申請方式及期限:
(一)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由該校於本(106)年4月10日前彙整(請附申請學生清冊-附件五)並連同公文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期限:106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http://ipb.ty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