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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106年度第2期市民學苑開班申請事宜
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活動與比賽
一、本局自103年度起停辦經費補助班,自給自足班則繼續受理申請,合先敘明。
二、有意申請106年度第2期市民學苑開班之學校(單位)請於106年3月31日前依「高雄市市民學苑開班作業要點」提出申請,並將申請計畫連同相關表件1份(含光碟)逕送本市市立海青工商彙辦(免備文)。
三、本案相關表件包含:1、申請開班計畫書;2、師資課程一覽表;3、課程進度表;4、教職員名冊;5、教學及基本設備目錄;6、設班班舍平面圖(配置圖)等6項,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各式表單/社會教育科/補習教育股/終身學習業務/市民學苑業務下載。新申請開辦單位,需檢送上述1-6項表件;已開辦之單位請檢送1-4項表件審查。
四、依法登記之法人或民間社團,請檢附最近一年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檢查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證明文件。
五、本案承辦單位為海青工商,相關事宜請逕洽07-5881800洪宏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