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2 106學年度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將於6 月10日(星期六)舉辦考試,請轉知學生踴躍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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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輔導室
消息類別:升學與獎助學金,家長資訊專區
一、為增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入學大學校院之機會、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本部訂定「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處理原則」,由大學校院據以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報考學生除具有報考大專校院資格外,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二)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者。
二、106學年度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之學校計有: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北醫學大學、吳鳳科技大學、東南科技大學、育達科技大學、康寧大學、大葉大學、和春技術學院、南榮科技大學、南華大學、大漢技術學院、美和科技大學、黎明技術學院、建國科技大學、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南開科技大學、遠東科技大學、華夏科技大學、東方設計學院、大仁科技大學、大同技術學院、中州科技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
學、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臺灣觀光學院、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醒吾科技大學、大同大學、輔英科技大學、蘭陽技術學院、國立臺北大學、僑光科技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大華科技大學、東海大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臺灣首府大學、華梵大學、國立清華大學等45所學校,提供457系(科)1,702個招生名額。
三、106學年度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相關招生作業由各校自行辦理,相關辦期時程如下:
(一)報名時間:106年4月24日至5月9日
(二)統一考試日期:106年6月10日(星期六)
(三)放榜日期:106年6月19日(星期一)
(四)聲明放棄錄取資格:106年6月26日(星期一)前
四、有關招生科系及名額與相關招生訊息請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升學資訊網頁查詢或請詳各校招生網頁,請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學生踴躍向辦理學校報名。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二)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者。
二、106學年度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之學校計有: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北醫學大學、吳鳳科技大學、東南科技大學、育達科技大學、康寧大學、大葉大學、和春技術學院、南榮科技大學、南華大學、大漢技術學院、美和科技大學、黎明技術學院、建國科技大學、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南開科技大學、遠東科技大學、華夏科技大學、東方設計學院、大仁科技大學、大同技術學院、中州科技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
學、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臺灣觀光學院、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醒吾科技大學、大同大學、輔英科技大學、蘭陽技術學院、國立臺北大學、僑光科技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大華科技大學、東海大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臺灣首府大學、華梵大學、國立清華大學等45所學校,提供457系(科)1,702個招生名額。
三、106學年度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相關招生作業由各校自行辦理,相關辦期時程如下:
(一)報名時間:106年4月24日至5月9日
(二)統一考試日期:106年6月10日(星期六)
(三)放榜日期:106年6月19日(星期一)
(四)聲明放棄錄取資格:106年6月26日(星期一)前
四、有關招生科系及名額與相關招生訊息請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升學資訊網頁查詢或請詳各校招生網頁,請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學生踴躍向辦理學校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