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8 函轉行政院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倘涉及依法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者,發放事宜補充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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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活動與比賽
附加檔案:行政院 函-1060904.pdf (74.45 KB)
附加檔案:1060703行政院院 授人給字第10600502951號.pdf (87.61 KB)
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倘涉及依法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者,發放事宜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6年9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56041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106年7月4日以高市府人給字第10603674300號函轉行政院106年7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02951號函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自一百零六學年度第一學期(即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案計達。
三、檢附行政院函影本1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6年9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56041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106年7月4日以高市府人給字第10603674300號函轉行政院106年7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02951號函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自一百零六學年度第一學期(即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案計達。
三、檢附行政院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