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現在位置:首頁最新消息
2017/11/21
有關法定教師聘任規範內涵不一致疑義
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進修與研習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60127787號函以,有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與教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所規範聘任之內涵不一致疑義案,茲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程序,教師法第11條第1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6條第1項均定有規範,如有法條競合之情形,以教師法係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制定後針對教師身分特別制定之法律,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適用原則,自應適用教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二、檢附上開函影本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