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9 轉知行政院函為振興花蓮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本(107)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花蓮地區觀光消費一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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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處室:人事室
消息類別:活動與比賽
附加檔案:行政院函-1070327.pdf (96.13 KB)
主旨:行政院函為振興花蓮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本(107)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花蓮地區觀光消費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3月27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36125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原函影本1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3月27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36125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