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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7
107學年度指考考試通知及注意事項
單位處室:教務處
消息類別:升學與獎助學金
高三同學請注意:
107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指考)「
考試通知」已寄達學校,
請與導師聯絡領取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及致考生與家長的公開信
請參閱附加檔案。

再次提醒同學:
  1. 考試當日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健保卡或護照或居留證或駕駛執照)正本入場應試,如未攜帶規定之有效證件者,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先准予應試;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考區試務辦公室者,扣減其該節成績2分。
  2. 為避免因未攜帶有效身分證件致違規扣分影響其指考成績,平日請妥善保管,建議可另備其他有效身分證件,分開放置以降低違規風險。
  3. 學生證及無照片健保卡非有效證件。
  4. 考試當日應攜帶考試通知前往應試,以利查找試場。考試通知如於考試前毁損或遺失不再重製、補發,可自行至大考中心網站應考資訊查詢系統(http://ap.ceec.edu.tw/DrseSearch/W31_IdQry.aspx)查覽或列印,或以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相關應考資訊。
  5. 請注意考試之時間及試場,並做好身體保健及安全。
  6. 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於107年6月19日登載於大考中心網站(www.ceec.edu.tw),及提供電話語音查詢(02-2364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