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 環境教育人員32小時核心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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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習目的:「環境教育人員核心32小時研習課程」,提供對環境教育有興趣者及環境教育工作相關人員進修管道。
二、招生對象:
(一)已修畢18個學分以上之環境專業領域相關課程,欲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
(二)欲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5條以「經歷」方式,參加32小時研習班並補上2小時「環境概論」,以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
(三)對推動環境教育有興趣之社會大眾。
三、研習時間及證明:
(一)研習時間:107年10月6日至10月21日 (週六、週日),共三週。
(二)研習時數:共32小時。內容包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
(三)研習證明:全程出席者,於研習後一個月內發給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