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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3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定期考考試範圍及考試日程表
單位處室:教務處
消息類別:活動與比賽,家長資訊專區
附加檔案:107-02-1定期考日程表_命題範圍.pdf (717.08 KB)
本校將在108年03/25(一)、03/26(二)舉行本學期全校第1次定期考,考試日程表&考試範圍如附件

注意事項:
  • 根據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凡因公、因病而未能參加考試之學生,必須辦理補考登記:
  1. 公假、喪假及特殊事假必須持相關證明資料,於事先辦妥請假手續。
  2. 病假或突發之重大事故,應先行電話告知教務處,最遲應於考試結束後隔日之內辦理請假及補考申請(學生無法親自辦理時,得於規定期限內委託辦理)。
  3. 上述請假手續,請務必依照學生手冊上有關「學生請假規則」辦理,且必須持辦妥請假手續之准假證明或看診就醫證明( 須持公立醫院、教學醫院證明 ,醫生診斷證明:註明「宜家中休養」),依考試日程表上「注意事項」之規定時程,向教務處登記申請補考
  • 補考登記時間:
    3月25日(一)缺考者,3月26日(二)登記。
    3月26日(二)缺考者,3月27日(三)登記。

    未於規定時間辦理補考登記或補考登記逾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考,其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
    補考時間:4月1日(二)上午八時起在教務處舉行,逾期未到考者視同放棄,該科以零分計算。(未辦妥請假手續完成補考登記者,不得參加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