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更正]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考考試範圍及考試日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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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將在05/07(二)、05/08(三)、05/09(四)舉行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考,考試日程表&考試範圍如附件。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 根據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凡因公、因病而未能參加考試之學生,必須辦理補考登記:
- 公假、喪假及特殊事假必須持相關證明資料,於事先辦妥請假手續。
- 病假或突發之重大事故,應先行電話告知教務處,最遲應於考試結束後隔日之內辦理請假及補考申請(學生無法親自辦理時,得於規定期限內委託辦理)。
- 上述請假手續,請務必依照學生手冊上有關「學生請假規則」辦理,且必須持辦妥請假手續之准假證明或看診就醫證明( 須持公立醫院、教學醫院證明 ,醫生診斷證明:註明「宜家中休養」),依考試日程表上「注意事項」之規定時程,向教務處登記申請補考
- 補考登記時間:
05月07日缺考者,05月08日登記
05月08日缺考者,05月09日登記
05月09日缺考者,05月10日登記
05月08日缺考者,05月09日登記
05月09日缺考者,05月10日登記
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補考登記或補考登記逾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考,其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
- 補考時間:05月14日(星期二)上午八時起在教務處舉行,逾期未到考者視同放棄,該科以零分計算(未辦妥請假手續完成補考登記者,不得參加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