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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修正「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單位處室:學務處
消息類別:校內資訊,家長資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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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第七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受理推薦期間為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至111年12月8日(星期四)止,
推薦資格及方式如下:
(一)推薦資格:被推薦之學生代表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之性別歧視行為,或針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或性霸凌,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為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籍達一年以上之學生。
2、具有或曾任學生會、其他學生自治組織、班級或社團之幹部身分。
(二)推薦方式: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得於公開推薦期間內,推選1名該校學生代表,屆時再由全部受推選學生代表,互選2名不同性別之學生代表擔任委員。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如有意參加者請填寫附件資料,於12月2日(五)17:00前,送學務處辦理後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