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5 函轉「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26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50111667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
主旨:函轉「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26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50111667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111667E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教育部函及相關附件影本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111667E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教育部函及相關附件影本1份。